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知道乙计划前往丙家抢劫,为帮助乙取得财物,便暗中先赶到丙家,将丙打昏后离去(丙
甲知道乙计划前往丙家抢劫,为帮助乙取得财物,便暗中先赶到丙家,将丙打昏后离去(丙
题库总管
2020-05-20
69
问题
甲知道乙计划前往丙家抢劫,为帮助乙取得财物,便暗中先赶到丙家,将丙打昏后离去(丙受轻伤)乙来到丙家时,发现丙已昏迷,以为是丙疾病发作晕倒,遂从丙家取走价值5万元的财物。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若承认片面共同正犯,甲对乙的行为负责,对甲应以抢劫罪论处,对乙以盗窃罪论处B、若承认片面共同正犯,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对甲、乙二人均应以抢劫罪论处C、若否定片面共同正犯,甲既构成故意伤害罪,又构成盗窃罪,应从一重罪论处D、若否定片面共同正犯,乙无须对甲的故意伤害行为负责,对乙应以盗窃罪论处
选项
答案
ACD
解析
根据因果共犯论,共犯的处罚根据,在于通过正犯引起符合构成要件的法益侵害结果。因此,只有当帮助行为从物理上或者心理上促进、强化了正犯结果时,才能为帮助犯的处罚提供根据。如果帮助行为对构成要件结果的出现没有产生影响,就不可能将正犯结果归属于帮助行为,帮助者就不可能承担既遂的责任。而要认定共犯通过正犯引起了构成要件结果,就得要求帮助行为促进了正犯结果。否则,就不可能说,帮助行为通过介入正犯行为造成了法益侵害结果。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对于乙,行为人以此犯意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却以彼犯意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根据重行为吸收轻行为的原则认定犯罪,即应以盗窃罪论处。对于甲,若承认片面共同正犯,则甲不仅需要对自己造成的轻伤结果负责,而且需要对与乙造成的财产损失结果负责,即应以抢劫罪论处。选项C正确,选项D正确。若否定片面共同正犯,对于不知情的一方,当然不适用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也不需要对伤害结果负责,因此对乙应以盗窃罪论处。对于知情的一方,既要对其实施的故意伤害结果负责,也要对被帮助人所实施的犯罪负责。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d4Dp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各县在( )应将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执行情况备案。 A、每年年底 B
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
下列哪项属于计划经济下的职业道德要求?( ) A、求实创新 B、公平交易
( )是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 A、人的寿命或身体 B、个人的财物 C、个
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不包括( )。 A、支付费用 B、交付财物和转移
会计的最基本职能是( )。 A、监督 B、核算 C、预测 D、计划
( )为保险营销计划和保险营销活动奠定了基础。 A、保险营销计划 B、保险
保险经纪人作为投保方的顾问,( )是其重要义务之一。 A、为客户制订投资计划
保险经纪人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安排保险计划和协助索赔,下列哪项不属于这种业务的服务
随机试题
伴有左心室肥厚的高血压患者宜选用 A.钙拮抗剂 B.利尿药 C.神经节阻断
(82-85题共用备选答案) A.下鼻甲 B.中鼻甲水平部 C.中鼻甲垂直
统计调查制度一经批准或备案即产生法律效力,统计调查应当按照依法批准或者备案的统计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服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需要进行监护的方面有
男性,50岁。腹痛,腹胀,嗳气,恶心,呕吐,便血;右下腹触及肿块;舌紫暗有瘀斑,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不包括有()。 A.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
男性,79岁。有慢性阻塞性肺病史30年,近1周来咳嗽咳痰气短加剧,2天来神志不清,胡言乱语,动脉血气分析:pH7.20,PaCO96mmHg,PaO50m...
根据《绿色施工导则》,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宜优先采用()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A.地下水B.市政自来水C.雨...
下列纠纷中,()适用于地域管辖原则。A.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B.不动产纠纷C.房屋买卖纠纷D.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