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昕玥2019-12-17  18

问题 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医生甲征得乙(15周岁)同意,将其肾脏摘出后移植给乙的叔叔丙。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B:丈夫甲拒绝扶养因吸毒而缺乏生活能力的妻子乙,致乙死亡。因吸毒行为违法,乙的死亡只能由其本人负责,甲的行为不成立遗弃罪C:乙盗窃甲价值4000余元财物,甲向派出所报案被拒后,向县公安局告发乙抢劫价值4000余元财物。公安局立案后查明了乙的盗窃事实。对甲的行为不应以诬告陷害罪论处D:成年妇女甲与13周岁男孩乙性交,因性交不属于猥亵行为,甲的行为不成立猥亵儿童罪

答案ABD

解析【考点】故意伤害罪;遗弃罪;诬告陷害罪;猥亵儿童罪【详解】被害人承诺,符合一定条件,方可排除损害被害人法益行为的违法性。承诺者对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是成立被害人承诺的一项重要的条件。A项中,被害人乙仅15周岁,尚未成年,其对所承诺的事项并没有完全的理解能力,因此,不能排除甲行为的违法性,成立故意伤害罪。因此,A项错误。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B项中,乙缺乏生活能力,而且甲乙是夫妻关系,因此甲对乙负有扶养的义务,虽然乙吸毒,但是并不能免除甲扶养乙的义务,故甲拒绝扶养乙并致乙死亡的行为构成遗弃罪,B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我国《刑法》第243条的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是指无中生有,虚构犯罪事实,意图使被诬告者受到错误侦查、起诉、审判等。C项中,乙盗窃价值4000余元财物的行为真实存在,甲并未虚构犯罪事实,只是将盗窃财物谎称成抢劫财物,因此不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条件,C的说法是正确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对性,在不同的猥亵犯罪中,猥亵行为的范围并不相同。强制猥亵妇女与强制猥亵幼女,只能是性交以外的行为,因为法律对性交行为有专门的罪名予以处罚。但是猥亵幼男的行为则包括性交行为,根据“举轻以明重”的原则,其他的一般猥亵方法认定为猥亵儿童罪,那么作为更重的性交行为应当包含在内,因此D的说法是错误的。故,AB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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