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Freeti2019-12-17  15

问题 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属于延期抗辩权B.在有法定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下,主张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C.存在于双务合同中D.因行使不安抗辩权导致合同履行迟延,后履行方不承担责任

答案ACD

解析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辩权都属于延期抗辩权、法定的权利。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当先中止合同,然后依法定程序解除合同,即先中止,后解除,而不能径直解除合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辩权仅存在于双务合同中,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不存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问题。因行使不安抗辩权导致的合同履行迟延,后履行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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