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你校设立新材料研究室的请示 东海市职业学校: 你校东职发[2007]9号

昕玥2019-12-17  18

问题 同意你校设立新材料研究室的请示东海市职业学校:你校东职发[2007]9号《东海市职业学校关于设立新材料研究中心的请示5512A及东职发[2007]15号文收悉,经研究讨论,兹批复如下:(一)不同意在你校设立新材料研究中心,其理由恕不详述。(二)目前可在你校先行设立新材料研究室。(三)拟原则同意在你校修建新材料检测实验楼,有关具体事宜待专门批复。专此函复。 东海市教育局 二oo七年二月十一日

选项

答案

解析(1)标题结构不规范;(2)标题内容叙述不清;(3)标题使用了没有检索价值的代称“你校”字样;(4)文稿在引述对方来文时不规范;(5)一文数事;(6)没有回答对方的全部问题;(7)“拟原则同意"语意含混,“经研究讨论"中“讨论”二字多余,“专此函复”不能用做本文的结语。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dKoN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