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考公考编
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1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 B.教
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1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 B.教
admin
2020-12-24
45
问题
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1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
B.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
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
D.有的教唆犯是主犯,但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
答案
D
解析
A项中,被教唆的人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故A项说法错误,甲不构成抢夺罪的教唆犯,属于强奸罪的教唆未遂。教唆犯也可以是实行犯。例如:甲教唆乙抢劫,甲同样也实施了抢劫行为,此种情况下,甲既是教唆犯,也是实行犯。因此,B项错误。在刑法分则中,某些教唆行为直接按照犯罪实行行为处理,直接依据刑法分则的规定定罪,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教唆犯的规定。B项中的“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该按照《刑法》第353条的规定直接定罪处罚,而不能再按照刑法总则关于教唆犯的规定来认定。因此,C项错误。D项中,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处罚。如果起主要作用,就按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就按从犯处罚。所以“有的教唆犯是主犯”的说法正确。根据刑法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其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通常就是指帮助犯,所以D项后半句也是正确的,故D项说法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dSB0KKKQ
相关试题推荐
遗尿为指年满_以上,具有正常排尿功能,在睡眠中小便不能自控的疾病A.3周岁B.4周岁C.5周岁D.6周岁
虚劳证,头晕,目眩,胁痛,肢体麻木,筋脉拘急,妇女月经不调,面色不华,舌质淡,苔白薄,脉细。辨证应属A.肝阴虚证B.肝血虚证C.心气虚证D.脾气虚证
麦芽的适应证是A.脾胃虚弱,久泻不止B.哺乳期妇女消化不良胁肋及脘腹胀满C.食积不化,不思饮食D.乳汁积滞所致的乳房胀痛
有主司妇女带下作用的是A.任脉B.督脉C.冲脉D.带脉E.跷脉
下列选项中,属于血热证表现的有A.咯血、吐血B.舌红绛C.脉数D.血色紫暗而黏稠
下列选项中,能治疗胃痛的腧穴有A.中脘B.内关C.梁丘D.胃俞
妇女面青,多由于A.肝强脾弱B.月经不调C.水饮内停D.肝肾阴虚
肝的疏泄功能主要表现在A.促进着脾胃的运化功能B.调节着气的升降出入运动C.促进着血液运行和水液代谢D.与妇女月经来潮和男子排精关系密切
下列选项中,属于小肠湿热证而不属于膀胱湿热证的表现是A.舌红苔黄B.尿痛尿血C.尿黄便干D.口舌生疮
(2008年真题)下列选项中,规定采用人民代表会议制政权组织形式的宪法性文件是(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B.《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C.《陕甘
随机试题
社会化的条件包括()。
下列各项中,注册会计师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存货监盘不可行时处理恰当的是()。
(2013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
创业板上市公司最近1年末净资产4亿元,最近1期末净资产6亿元,则以下非公开发行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并保持出现不符合工作的()。
某女,30岁。平素体虚又感风邪,证见自汗恶风,面色(白光)白,医师处以玉屏风
2012年第三季度全国100个城市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中,用人单位通过公共就业
男性,60岁,上腹痛10余年,向腰背部放散,弯腰可减轻,CT检查可见胰腺缩小,尿PABA排出减少,血糖正常,葡萄糖耐量试验异常,可能的诊断是A.胰腺癌B.
{pz_填空}提出了“生活教育论”,其核心是{pz_填空}。
当可接受的检查风险降低时,A注册会计师可能采取的措施是( )。A.缩小实质性程序的范围B.将计划实施实质性程序的时间从期中移至期末C.降低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