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A建设单位拟开发一商务楼,项目经审批,资金已落实。工程施工图设计已完成,但室内精装修、防火系统、采暖通风系统尚未完成详细设计,道路、绿化规划设计完成且已获批准,但详细设计尚未开始。
2012年9月10日,该A建设单位与B项目管理公司签订了招标代理服务合同,按合同要求,B项目管理公司应先完成施工总承包商的招标,使总承包商于1 1月1日前进场。关于服务费,双方达成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货物类向下浮动10%、工程类向下浮动5%、服务类向下浮动3%的协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计费率表如表所示。
该项目最后标段/标包、投资概算、中标价如表所示。
【问题】
1.本项目除施工总承包商招标外,还应进行哪些项目的招标?
2.B项目管理公司是经验丰富的公司,因此招标人在合同中要求B项目管理公司对未完成详细设计的工程根据经验自行估计投资安排招标,这种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应怎样处理这类问题的招标?
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些什么规定?
4.招标服务代理收费计算采用什么方法?怎样计算?
5.该项目收费多少?
1.根据案例中的信息,本项目除施工总承包商招标外,还应进行下列项目的招标:
(1)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2)尚未完成详细设计的室内精装修、防火系统、采暖通风系统的设计招标;
(3)道路、绿化只完成了规划设计,尚需进行道路的设计、绿化设计、道路施工和绿化施工的招标。
2.(1)招标人在合同中要求B项目管理公司对未完成详细设计的工程根据经验自行估计投资安排招标的做法不正确。
(2)理由:详细设计是工程量估算的重要依据。如果招标代理服务公司(B项目管理公司)对未完成详细设计的工程根据经验自行估计投资安排招标,则由于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下降,将导致估算的投资额与实际发生额产生较大的差异,存在较大的估算偏差风险,为将来埋下风险隐患。
(3)正确的处理措施:以暂估价进行招标,这样实际结算时,将以实际发生额为支付依据,同时也可避免投标人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以低价中标,高价结算,规避风险。
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不得超过收费标准的20%。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4.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中标金额计取;对有多个标包/标段的项目,中标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应以标包/标段为单位计取。
5.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费,注意货物、服务、工程施工项目的服务费率不同。
(1)货物类项目
取表中货物类费率,中标金额按标包计算:
①1#标包中标金额为9800万元,则:
100*1.5%=1.5(万元);
(500 - 100)*1.1%=4.4(万元);
(1000 - 500)*0.8%=4(万元);
(5000 - 1000)*0.5%=20(万元);
(9800 - 5000)*0.25%=12(万元);
合计收费=1.5 +4.4+4 +20+12=41.9(万元)。
②2#标包中标金额为1 1 500万元,则:
(1000 -500)*0.8%=4(万元);
(10000 -5000)*0.25%=12.5(万元);
(11500 - 10000)*0.05%=0.75(万元);
合计收费=1.5 +4.4+4 +20+12.5+0. 75 =43. 15(万元)。
③货物类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为:(43. 15 +41.9)*0.9=76. 545(万元)。
另外,从实际应用角度,还可以采用速算法。在计费率表中增加了速算增加额一列,其算法简单些,但须给出速算增加额。如工程设备1#包的中标金额为9800万元,其计算费率为0. 25%,速算增加额为17.4万元,则9800 *0. 25%+17.4=41.9(万元);对工程设备2#包:11500*0.05%+37.4=43. 15(万元),其计算结果与用差额定率累进法的计算结果相同。
(2)工程类项目
取表中工程类费率,施工总承包中标金额为9800万元,则:46000*0.05%+25. 55 =48. 55(万元);
工程类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为:48. 55*95%=46. 123(万元)。
(3)服务类项目
取表中服务类费率,中标金额按标段计算:
①勘察设计标,中标金额为1 200万元,则:1200*0. 25%+4. 45 =7. 45(万元)。
②施工监理标,中标金额为550万元,则:550*0. 45%+2. 45 =4. 925(万元)。
③服务类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7. 45 +4. 925)*97%=12. 004(万元)。
本案例中,该项目代理服务费用总额为:76. 545 +46. 123+12. 004=134. 6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