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A.持有甲公司35%股份的张某 B.持有甲公司

admin2020-12-24  7

问题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

选项 A.持有甲公司35%股份的张某
B.持有甲公司10%股份的王某
C.甲公司的总经理李某
D.甲公司的普通员工赵某
E.持有甲公司35%股份的张某的女儿
F.甲公司的总经理李某的哥哥

答案ACEF

解析(1)选项AB:持有投资者甲公司30%以上股份的张某,可以界定为甲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而持有甲公司股份不足30%的王某则原则上不应界定为甲公司的一致行动人。(2)选项CD:在投资者甲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及总经理(李某)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普通员工),可以界定为甲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而普通员工赵某原则上不应界定为甲公司的一致行动人。(3)选项EF: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张某)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某),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界定为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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