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朱某系某县民政局副局长,率县福利企业年检小组到同学黄某任厂长的

题库总管2019-12-17  24

问题 (二)  朱某系某县民政局副局长,率县福利企业年检小组到同学黄某任厂长的电气厂年检时,明知该厂的材料有虚假、残疾员工未达法定人数,但朱某以该材料为准,使其顺利通过年检。为此,电气厂享受了不应享受的退税优惠政策,获取退税300万元。黄某动用关系,帮朱某升任民政局局长。检察院在调查朱某时发现,朱某有100万元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但其拒绝说明来源。在审查起诉阶段,朱某交代100万元系在澳门赌场所赢,经查证属实。  请回答第89—91题.关于黄某使电气厂获取300万元退税的定性,下列分析错误的是:  A.具有逃税性质,触犯逃税罪  B.具有诈骗属性,触犯诈骗罪  C.成立逃税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应数罪并罚  D.属单位犯罪,应对电气厂判处罚金,并对黄某判处相应的刑罚  

选项

答案ACD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选项B说法正确。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黄某使电气厂获得退税不是由于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而是由于欺骗县民政局和税务局,以本企业属于福利企业为由非法获得退税,其行为不符合逃税罪的客观要件,应以诈骗罪论处。选项C说法错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在本案中,黄某不是中介组织的人员。此外,黄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目的是为了骗取国家退税,因此,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是诈骗罪的表现方式。此时,不需另行认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选项D说法错误。刑法并未规定单位可构成诈骗罪,因此,本案不构成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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