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00元的价格购

Freeti2020-05-20  28

问题 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次日,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9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关于该自行车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B、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C、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D、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

选项

答案D

解析选项A错误。《物权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黄某在转让自行车之前已经占有该物,则双方达成转让协议时,黄某即因简易交付而取得了该自行车所有权。选项B、C错误。《物权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黄某将自行车转卖给洪某,又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则双方达成黄某继续使用协议时,洪某即因占有改定而取得了该自行车所有权。选项D正确。物权人在其所有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时,可以向非法占有人请求返还原物。黄某、洪某均是基于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而取得自行车所有权,因此,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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