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口头提出书记员夏某曾在侦查阶段参与侦查工作,故申请夏

题库总管2019-12-17  22

问题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口头提出书记员夏某曾在侦查阶段参与侦查工作,故申请夏某回避。对于其回避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应该由审判长决定夏某是否回避B.李某应该提供证据证明其回避主张C.若李某的回避申请被驳回,他可申请复议。但复议不影响审判程序的进行D.李某的回避申请需要以书面的方式提出

答案C

解析只有法院院长才能够决定审判人员以及审判阶段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这里要注意和民事诉讼的区别。在民事诉讼中,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A项错误。申请回避应当明确提出申请回避的理由,如果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而没有提出任何理由,或者所提理由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情形的,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此外,对于回避理由中的第五种情形(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接受过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申请回避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不能提供,法庭也可以当庭驳回。可见,对于本案中的情形,李某只需要提出理由即可,无需证明。B项错误。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程序向前推进。也就是说,复议不影响程序继续进行。C项正确。提出回避的方式,既可以书面方式,又可以口头方式。D项错误。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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