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研讨班上,学员对假劣药情形、适用法律和法律责任展开了讨论。讨论的情形主要包括四个,一是采用多加矫味剂生产儿童退热药;二是多加药用淀粉生产降压药;三是...

admin2020-12-24  20

问题 在一个研讨班上,学员对假劣药情形、适用法律和法律责任展开了讨论。讨论的情形主要包括四个,一是采用多加矫味剂生产儿童退热药;二是多加药用淀粉生产降压药;三是部分药品超过有效期;四是某抗菌药物的外包装上标示的适应症与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中适应症表述不一致,其外包装上添加了可以作为前列腺炎的二线用药的适应症等。

上述信息中所指的四种情形,应按假药或者假药论处的是 查看材料

选项 A.多加矫味剂生产儿童退热药
B.多加药用淀粉生产降压药
C.药品超过有效期
D.外包装上标示的适应症超过批准的说明书内容的

答案D

解析(1)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按假药论处。(2)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按劣药论处。多加矫味剂生产儿童退热药、多加药用淀粉生产降压药按劣药论处。(3)超过有效期的按劣药论处。A、B、C均为按劣药论处的情形,D为按假药论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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