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吴某涉嫌受贿60万元,由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吴某在该县城有一套住房,由于身体原因
吴某涉嫌受贿60万元,由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吴某在该县城有一套住房,由于身体原因
shuhaiku
2019-12-17
46
问题
吴某涉嫌受贿60万元,由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吴某在该县城有一套住房,由于身体原因,检察院于2016年2月15日对吴某决定监视居住,马某根据吴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2016年4月15日,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决定对吴某实施逮捕。2016年5月26日,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并依法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0年。关于吴某和马某的诉讼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选项是:
选项
A.马某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吴某,应当经执行机关许可B.马某认为吴某的监视居住期满或不应继续监视居住的,有权向有关机关申请解除监视居住C.马某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吴某时不被监听D.马某在会见吴某时,可以向其核实是否构成受贿的证据
答案
AD
解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7条、《高检规则》第45条、《高法解释》第48条的规定,在监视居住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和通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他辩护人须经法院、检察院许可。但是,如果是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会见应当得到检察院的批准,而本题没有说明是哪一种形式的监视居住,因此,A表述错误,是正确答案。按照《高检规则》第128条、《高法解释》第137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期满或不应继续监视居住的,有权向检察院、法院申请解除监视居住。因此,B表述正确。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五款的规定,监视居住期间,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因此,C表述正确。如果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无权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但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直至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则有权依法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证据。可见,D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exSl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房地产经纪活动存在的原因不包括( )。
今年4-5月同学们将要参加全市的中考实验技能考查,让同学们切身体会到规范操作的重
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银行主要的合作机构包括()。
下列关于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表述,正确的有()。
身体依赖性在中断用药后出现
“四环素的降解产物引起严重不’良反应”,其诱发原因属于
用药错误的原因,以下哪项除外
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可作为退热药的首选,原因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随机试题
业主可以同时委托几个单位监理。
关于上、下颌第二乳磨牙的特点的叙述错误的是 A、第二乳磨牙根干短,牙根向外张开
无排卵性功血常见于 A、不孕患者 B、流产后 C、育龄期 D、青春期及更
请认真阅读下列材料,并按要求作答。 请根据上述材料完成下列任务: (1)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在艺术领域的内容与要求中多次强调艺术是促进幼儿情感发展的良好手段,下列不属于该内容的是()A.艺术能够对幼儿进行情感启迪B.
破伤风最先出现的症状是A.苦笑面容B.颈项强直C.张口困难D.角弓反张E.手足抽搐
企业物业资产的经营效率取决于()A:企业的控制力B:企业的发展战略C:企业的规章制度D:企业的管理思路
法律职业人员在业内、业外均应注重清正廉洁,严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相关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A.法官张某向自己审理案件中受尽屈辱的原告推荐某知名
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组成人选的有()。A.投标人代表B.招标人代表C.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D.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E.招标管理机构代表
某公司奖励年终绩效考核前3名的员工1万元,该公司主要是利用绩效考核的()。A:协调功能B:激励功能C:监控功能D:沟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