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委托乙公司代为加工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75万元,加工费为10万元,加工劳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材料加工后直接对...

admin2020-12-24  21

问题 甲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委托乙公司代为加工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75万元,加工费为10万元,加工劳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材料加工后直接对外出售,其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5%,根据税法规定,由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因市场上无此商品的市场价可供参照,税法规定用组成计税价格来计算应交消费税,假定不考虑往返运费,甲公司收回此商品时的入账成本为(   )万元。

选项 A.100
B.85
C.95
D.115

答案A

解析甲公司应交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75+10)÷(1-15%)=100(万元);甲公司应交消费税=100×15%=15(万元);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75+10+15=100(万元)。 [拓展]①如果此存货收回后用于非应税消费品的再加工、然后再出售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75+10+15=100(万元)。 ②如果此存货收回后用于应税消费品的再加工、然后再出售的: 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75+10=85(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f9eKKKKQ
相关试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