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商开发一商务楼,采用委托招标方式委托一家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工程招标,中标价为9800万元。关于服务费,双方达成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下浮5%的协议。招标结束,招标代理公司核算此次招标代理业务收益,其收支如表2-5 -5所示。
【问题】
1.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为多少?
2.按表2 -5 -5中数字计算项目净收益为259200元,该结果是否正确?为什么?正确的净收益为多少?
1.该项目是工程类项目,中标金额为9800万元,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取费标准和费率,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计算如下:
100*1%=1(万元);
(500 - 100)*0. 7%=2.8(万元);
(1000 - 500)*0.55%=2.75(万元);
(5000 - 1000)*0. 35%=14(万元);
(9800 -5000)*0.2%=9.6(万元)
合计收费=1 +2.8+2. 75+14 +9.6=30. 15(万元)。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30. 15*0.95=28. 6425(万元)。
2.(1)按表2-5-5中计算的项目净收益259200元是错误的。
(2)理由:表2-5 -5中,图纸押金和投标保证金是需要退还的资金,不能计入收入;招标工作人员餐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已计入代理公司企业管理费,不能再计入支出;根据招标代理双方达成的协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下浮5%,应按286425元计算。
(3)正确的计算应从表2-5-5中扣除上述不应计入支出与收入的金额,将代理服务费调整为286425元,计算结果如表2 -5 -6所示。该公司的净收益为:291925 - 267800=24 1 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