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系中国公民,就职于中国境内甲公司,2018年10月从境内取得如下收入: (1)基本工资3800元,岗位津贴300元,交通补贴900元,差旅费津贴40...

admin2020-12-24  17

问题 张某系中国公民,就职于中国境内甲公司,2018年10月从境内取得如下收入:
(1)基本工资3800元,岗位津贴300元,交通补贴900元,差旅费津贴400元。
(2)3年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800元,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非限售股)取得转让所得2000元。
(3)为乙公司授课收入3000元,稿费收入820元。
(4)将其2017年1月购置的一套商品房出售给周某,转让收入为600万元(不含增值税)。
(5)接受丙公司委托进行软件设计,取得设计费2000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张某的下列收入中,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选项 A.基本工资3800元
B.岗位津贴300元
C.交通补贴900元
D.差旅费津贴400元

答案ABC

解析选项 D :不属于 “ 工资、薪金 ” 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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