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巴比妥类催眠药物后,在次晨仍有乏力、困倦等“宿醉”现象属于()。A.副作用 B.变态反应 C.毒性反应 D.后遗效应 E.特异质反应

admin2020-12-24  18

问题 应用巴比妥类催眠药物后,在次晨仍有乏力、困倦等“宿醉”现象属于()。

选项 A.副作用
B.变态反应
C.毒性反应
D.后遗效应
E.特异质反应

答案D

解析某些个体对药物产生不同于常人的反应,与其遗传缺陷有关,此类人称为特异体质。某些患者遗传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当其服用伯氨喹、磺胺类药物、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时,引起缺血性贫血;某些患者遗传性血浆胆碱酯酶活性低下,应用琥珀胆碱可致呼吸麻痹甚至呼吸停止;遗传性肥大性主动脉阻塞的患者,对洋地黄会出现异常反应;缺乏高铁血红蛋白还原酶者不能服用硝酸酯类和磺胺类药物。副作用是指在药物治疗剂量时,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不适反应。副作用是由于药物的选择性低、作用广泛引起的,一般反应较轻微,多数可以恢复。例如阿托品用于解除胃肠痉挛时,会引起口干、心悸、便秘等副作用;而当用于麻醉前给药时,阿托品减少呼吸道分泌,则可以防止分泌物阻塞呼吸道及吸入性肺炎的发生,而成为治疗作用,减少腺体分泌产生的口干又成为副作用。由此可见,有时副作用和治疗作用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变的。毒性反应是指在药物剂量过大或体内蓄积过多时发生的危害机体的反应,一般较为严重。毒性反应可因剂量过大立即发生,称为急性毒性反应,多损害循环、呼吸和神经等系统功能;也因用药时间过长,体内慢慢蓄积后逐渐产生,称为慢性毒性反应,多损害肝、賢、骨髓、内分泌等功能。某些药物可能有致突变、致癌、致畸胎作用,称为药物的三致作用,它属于慢性毒性反应中的特殊毒性范畴。临床通过增加剂量或延长疗程以期达到治疗目的时,应考虑到用药过量而引起中毒的危险性,注意掌握用药剂量和间隔以及有些药物剂量的个体化。后遗效应是指在停药后血药浓度已降低至最低有效浓度以下时仍残存的药理效应。后遗效应可为短暂的或是持久的。如服用巴比妥类催眠药物后,在次晨仍有乏力、困倦等“宿醉”现象;长期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可引起賢上腺皮质萎缩,一旦停药,賢上腺皮质功能低下,数月难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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