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
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
shuhaiku
2019-12-17
42
问题
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选购。双方还约定了认购面积和房价,但对楼号、房型未作约定。李某依约支付了认购金。甲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后,未通知李某前来认购,将商铺售罄。关于《商铺认购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无效,因甲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对外销售B:不成立,因合同内容不完整C:甲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构成根本违约D:甲公司须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答案
C
解析
【考点】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性质与效力【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据此,甲公司嗣后取得预售许可后,其之前签订协议效力不受影响,所以,选项A错误。《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商铺认购书》对楼号、房型未作具体约定,但依据约定面积和房价,满足当事人、标的及数量要件,该合同成立,所以,选项B错误。需要明确的是,《商铺认购书》的性质为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本题中,因为尚未约定楼号、房型,所以,其不足以构成买卖合同,仅构成预约合同,而未通知李某前来认购,将商铺售罄,导致买卖合同将无法成立,构成根本违约,因商铺售罄,李某无法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fc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三家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其所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因联合体造成招
某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甲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还有3天到期,
已获利息倍数反映企业的经营收益支付债务利息的能力,其计算公式为()。
某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必须具有一类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在资格评
6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建材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100万元,约定由买方支付定金30
下列关于监理费用及支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有()。
关于支付条款的选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产品质量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计量是确定施工合同价格和支付合同价款的基础和依据,规范计量活动主要从()等方面予
随机试题
网络影评在传统影评集体失语的生态环境下迅速兴起并蓬勃发展,借助互联网这个载体,网
患者,60岁,女性,1天前清晨因双侧季肋部疼痛而醒来,发现双下肢不能活动,T以下
改良Ashworth分级法较原始分级法增加的级别是 A.0级 B.1+级
某企业拥有一栋原值2000万元的办公楼,2018年1月1日将办公楼的1/3出租,
根据《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承包的说法,正确的有()。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规模较小,决定不设董事会,由张
为烧伤病人输注低分子右旋糖酐,其主要作用是
一笔商用房贷款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式。()
课程
施工项目信息管理工作中,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单位工程交工质量核定表属于()信息。A.施工记录B.施工技术资料C.项目管理D.工程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