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5日,甲公司以106万元(含增值税税额6

Freeti2020-05-20  28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5日,甲公司以106万元(含增值税税额6万元)的价格购入一项商标权。为推广该商标权,甲公司发生广告宣传费用2万元,上述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取得该项商标权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A.102B.100C.106D.108

选项

答案B

解析为推广该商标权发生的广告宣传费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计入商标权成本,故该项商标权的入账价值=106-6=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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