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效力表述中,正确的是( )。

昕玥2019-12-17  30

问题 下列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效力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 没有进行转移登记,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B、 导致不能进行房屋转移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C、 未办理预告登记就不能办理房屋转移登记D、 预告登记不影响处分房屋的权利

答案B

解析,物权变动的基础往往是合同关系,如买卖合同导致物权的转让。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不能画等号。故A选项不符合题干要求;而B项符合题干要求,是正确选项。关于预告登记的效力:《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的效力”。故C、D选项都不符合题干要求。考点:本题考查合同与物权登记的关系、预告登记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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