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具有出口经营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2月从国内采购生产用

昕玥2020-05-20  29

问题 某生产企业(具有出口经营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2月从国内采购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税额34万元;当月国内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60万元,出口自产货物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150万元;已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3%,月初无留抵税额,相关发票均已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允许抵扣。则下列关于该企业增值税的税务处理中,说法正确的是(    )。A.应缴纳增值税19.5万元,免抵增值税额为18.7万元B.应退增值税0.8万元,免抵增值税额为0C.应退增值税19.5万元,免抵增值税额为0D.应退增值税0.8万元,免抵增值税额为18.7万元

选项

答案D

解析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0×(17%-13%)=6(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160×17%-(34-6)=-0.8(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150×13%=19.5(万元),19.5万元﹥0.8万元,则当期应退税额为0.8万元,当期免抵税额=19.5-0.8=1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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