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皮某故意伤害一案中,被害人鞠某打算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事宜委托景某作为代理人,下

tikufree2019-12-17  3

问题 在皮某故意伤害一案中,被害人鞠某打算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事宜委托景某作为代理人,下列哪些情形使得景某不适宜担任代理人?A.景某因盗窃罪尚处于假释期间B.景某是鞠某还在读初一的儿子C.景某是鞠某的父亲,英国人D.景某是当地司法局的负责人

选项

答案A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32条的规定执行。《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已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 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高法解释》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2)依法被 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5)本院的人民陪审员;(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4)、(5)、(6)、(7)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故AB选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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