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是保险公司经纪人,与保险公司签订有劳务合同。2019 年1月该保险公司根据业绩分三次给胡某发放报酬。分别为3800元、11200 元和50000元。胡...

admin2020-12-24  22

问题 胡某是保险公司经纪人,与保险公司签订有劳务合同。2019 年1月该保险公司根据业绩分三次给胡某发放报酬。分别为3800元、11200 元和50000元。胡某所在省规定保险经纪人的展业成本为25%。胡某1月份获得的劳务报酬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元。(不考虑增值税及其附加税)

选项 A.1392
B.1020
C.1800
D.1360

答案B

解析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3800+ 1120050000)*(1-20%)*(1-25%)- -5000)*3%=1020 (元)。 [注意]此处不是按照劳务报酬代扣代缴,而是按照累计预扣法扣缴税款。根据财税[2018] 164号文件规定,对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人,扣缴单位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个人所得税。其中,收入额按照不含增值税的收人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从业月份数计算;其他扣除按照展业成本、附加税费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之和计算,其中展业成本按照收人额的25%计算。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gJdKKKKQ
相关试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