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破产企业经法院批准进入破产重整阶段,重整计划对普通债权人组进行了权利调整,削减

tikufree2019-12-17  16

问题 某破产企业经法院批准进入破产重整阶段,重整计划对普通债权人组进行了权利调整,削减对债权人组的债权至30%清偿率及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普通债权人组的债权人会获得债权额30%的清偿,分10年清偿。每年偿还3%,重整计划执行1年后,普通债权人组的债权人获得了3%的部分清偿,债务人不再执行重整计划,应当如何处理错误的是( )。

选项 A.法院经管理人申请经裁定终止重整计划B.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3%的清偿无效C.债务人被宣告破产转入清算程序D.债权人未获清偿的97%的债权应当作为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重整程序。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仍不能,裁定终止重整程序。所以选项A正确。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有效。所以选项B错误。债务人不能执行重整计划,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破产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所以选项C正确。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未获得清偿的债权应当作为破产债权参与分配。所以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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