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
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
shuhaiku
2019-12-17
31
问题
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D.乙不构成脱逃罪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犯罪故意和过失。 AD项,武警甲擅离职守,造成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其主观方面是过失。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看管松懈逃离看守所,其主观方面是故意。根据《刑法》第316条第1款的规定,乙构成脱逃罪。故A项正确,当选;D项错误,不当选。 B项,甲、乙二人对脱逃事件事前无通谋,也无事中共谋,且一方为故意,一方为过失,不成立共同犯罪。故8项错误,不当选。 C项,根据《刑法》第400条第2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成立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故C项错误,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gZ7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巾帼之于()相当于()之于监狱
某钢厂转炉车间设备值班室夜班期间发生煤气泄漏事故,由于报警器没电未能发出警报,
对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有罪之前,不
首席风险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忠于职守,(),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赵某因绑架罪被甲省A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交付甲省B市监狱执行。死刑
下列哪一行为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
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中,发现打砸多辆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何某神情呆滞,精神恍惚。经鉴
随机试题
31岁,女性,3个月前早孕48天行人工流产术,术后即刻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后出血一
(2014年)下列指标中,最能反映三维建筑物模型数据产品基本特征的是()
小李、小张一起去餐厅点菜,小李说:如果点湘菜就不能点川菜,无论点川菜还是点湘菜都
原辅料供给分析的内容主要包括()。
青霉素类引起的过敏性休克首选 A去甲肾上腺素 B异丙肾上腺素 C肾上
一患者能被叫醒,醒后能简单回答问题及勉强配合检查,停止刺激又入睡。此种意识障碍程度属于A.嗜睡B.浅昏迷C.深昏迷D.昏睡E.意识模糊
天馈线系统安装施工中,风力达到4级禁止( )。A.上塔作业B.高空作业C.搬运设备D.吊装天线
在禁油条件下工作的零、部件及管路在安装前应进行( )。A、酸洗B、碱洗C、脱脂D、用溶剂油清洗
根据《合同法》,关于定作人权利和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A.定作人有权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B.没有约定报酬支付期限的,定作人应当先行预付
肌电生物反馈疗法诊室训练的基本操作步骤包括()。(2008-11)A:求助者取仰卧位,自然地呼吸B:在选定部位安放电极C:测量肌电水平的基线值D:设定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