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造成永久工程损失26 万元、承包人受伤人

Freeti2019-12-17  21

问题 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造成永久工程损失26 万元、承包人受伤人员医药费4.5 万元、承包人施工机具损坏损失12 万元、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3.5 万元。承包人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索赔申请,承包人可以获得的索赔金额为( )万元。

选项 A.46 B.42.5C.33 D.29.5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不可抗力的责任划分。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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