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人或者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

免费考试题库2019-12-17  39

问题 收购人或者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对收购人或其控股股东的(  )给予警告,并处罚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Ⅰ.法定代表人Ⅱ.稽核部门负责人Ⅲ.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Ⅳ.其他直接负责人员

选项 A.Ⅱ、ⅢB.Ⅲ、ⅣC.Ⅰ、Ⅱ、ⅣD.Ⅰ、Ⅱ、Ⅲ

答案B

解析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收购人或者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以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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