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空调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业务如下: (1)全年销售空调

shuhaiku2019-12-17  6

问题 某市一空调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业务如下:(1)全年销售空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收入28000万元,销项税额4760万元;全年购进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16000万元,进项税额2210万元;(2)1月1日起出租仓库给甲公司,全年租金120万元;(3)6月20日接受乙企业捐赠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30万元,进项税额5.1万元,已计入“营业外收入”;(4)转让空调专利技术所有权,收入970万元,成本280万元(成本、费用单独核算);(5)8月10日购置安全生产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320万元,进项税额54.4万元,当月使用。税法年限10年(无残值),当年计提折旧37.3万元;(6)空调销售成本19300万元,销售费用5300万元(其中广告费4600万元),管理费用16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76万元,新产品研发费用180万元),财务费用1200万元;(7)工资2500万元,工会经费42万元,职工福利费37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73万元;(8)营业外支出230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山区捐款130万元,环保部门罚款20万元)。(增值税税率17%,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3%,企业所得税税率25%,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计算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时,业务招待费、广告费、捐款分别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

选项 A.20.12B.70.4C.14.87D.382

答案BCD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捐款的纳税调整问题。广告费的扣除限额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而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为双限额,二者要注意区分。另外销售营业收入是指会计上的主营业务收入+会计上的其他业务收入+税法上的视同销售收入。销售营业收入=28000+120=28120(万元),广告费的扣除限额=28120×15%=4218(万元),应调增=4600-4218=382(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28120×5‰=140.6(万元),限额2=176×60%=105.6(万元),应调增=176-105.6=70.4(万元);捐赠扣除限额=959.45×12%=115.13(万元),应调增=130-115.13=14.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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