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方某、李某、刘某和张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方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刘某提供房
方某、李某、刘某和张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方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刘某提供房
Freeti
2019-12-17
54
问题
方某、李某、刘某和张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方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刘某提供房屋抵押,张某提供保证。”除李某外其他人都签了字。刘某先把房本交给了李某,承诺过几天再作抵押登记。李某交付100万元后,方某到期未还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借款合同不成立 B.方某应返还不当得利 C.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 D.刘某无义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选项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中共包括三个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和抵押合同。解题的关键是判断上述三个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据此可知,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该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生效。本案中,李某虽未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但其实际向方某交付了100万元借款。因此,方某、李某、刘某、张某之间的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选项B错误。方某与李某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其获得100万元借款是依据合同的约定,不构成不当得利。方某到期未偿还借款,除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李某返还借款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返还不当得利。选项C正确。《担保法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本案中,保证条款附于借款合同之中,李某虽未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但也未对张某的书面保证提出异议,视为保证合同成立。因此,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选项D错误。《担保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案中,抵押条款附于借款合同之中,李某虽未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但刘某事后将房本交给了李某,并承诺过几天再作抵押登记,李某对此也已接受,则该抵押合同成立。《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可知,刘某有义务根据抵押合同的约定为李某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hV8l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保证合同的签订,说法正确的有()。
对于借款公司的债务重构,银行应当评价的因素包括()。
借款企业信用额度是指银行授予某个借款企业的()。
保证合同不能为()。
对于长期销售增长的企业,下列比率最适合作为判断公司是否需要银行借款依据的是()。
某企业向银行申请短期季节性融资,银行经借款需求分析,发现该企业比以往季节性融资时
借款人的借款资格中,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
()是银行根据申请人要求,向受益人承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符合约定条件时,银行
假设唐小姐发生保险合同的约定的事故导致身亡,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说法正确的是(
孙先生三年前为母亲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年龄误报小一岁,保险公司无法解除保险合同,
随机试题
提炼对目标人群最有吸引力的优势竞争点,并通过一定的手段传达给消费者,然后转化为消
某企业为满足某施工项目的要求,购买新型号混凝土运输机械,该机械出厂为60万元(
应当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告的是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下列情形中,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的有()。
ExpansionatEverall Afterfourconsecu
2009年1-3月,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880亿元,同比增长4.1%。其中,商品住宅完成投资3422亿元,同比增长3.2%,比1-2月提高2.4...
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A.不认为是犯罪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C
以下何者是儿童(急性)ITP和成人(慢性)ITP都具有的特征A.常见于病毒性疾病之后B.严重的血小板减少<20X109/LC.通常需要脾切除D.大多数病人
患者女性,55岁,2年来经常出现发作性右面颊痛,拔牙后仍反复发作,每次发作15~30s,进食可诱发,发作期间无异常感觉。查体:右上磨牙全部脱落,右面皮肤粗...
注册建造师不得有的行为包括( )。A.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B.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C.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D.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