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合伙,一致推举甲为合伙的负责人,并互相内部约定甲对外签订合同不得超

Freeti2020-05-20  5

问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一致推举甲为合伙的负责人,并互相内部约定甲对外签订合同不得超过5万元,现在甲与丁签订一份15万元的合同,丙反对,丁不知情,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丁所签的合同对该合伙不发生效力B、甲、丁所签订的合同对该合伙发生效力C、丙可以依合伙协议对甲主张违约责任D、丙可以依合伙协议对甲主张侵权责任E、丙不可以以合伙协议对甲主张违约责任

选项

答案BC

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hqTp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