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张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张某将李某打伤。为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
张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张某将李某打伤。为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
题库总管
2019-12-17
20
问题
张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张某将李某打伤。为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员黄某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关于该纠纷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就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B: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C: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D:张某可以调解委员会未组成合议庭调解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协议
答案
A
解析
【考点】调解协议的效力【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A项正确。第1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因此,若张某不履行合同,李某只能就该民事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以原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B项错误。根据《人民调解法》第33条第1、2款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调解协议只有先向法院申请调解协议效力确定后,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协议。C项错误。《人民调解法》第19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因此,以调解委员会未组成合议庭进行调解为由申请撤销调解协议的理由不成立。D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i4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前,通常不允许招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双方进行进一步谈判的内容是()。
财产保险中,保险赔偿条款一般包括的内容有()。
6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建材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100万元,约定由买方支付定金30
关于签订包装条款应注意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各项中,属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条款规定的基本险别的有()。
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下列关于FOB合同项下买卖双方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包括()。
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发包人和承包人在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专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谈判和协商,对通
()是解决民事纠纷最为普遍的一种方式。
随机试题
2013年6月3日,A银行总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ALCO)会议上,资产负债管理
某大型机械原值20万元,折旧年限规定为10年,预计月工作台班120个,预计净残值
城市发展的基本方式和内在机理由()决定。
2010年该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汽车、化妆品以及金银珠宝类高档消费品
鱼缸:金鱼
感受域:是指人对于各种刺激所能感受的范围,亦即在感觉系统中,能够引起某一神经细胞
为防止蛲虫病患儿再感染,应采取的措施是A:隔离患儿B:局部涂驱虫药C:内衣裤煮沸消毒D:预防性药物治疗E:经常温水清洁肛门
对胸腔积液患者,胸穿抽出有臭味混浊液体,对病因诊断最有价值的诊断是A:涂片革兰染色和抗酸染色检菌B:查瘤细胞C:需氧菌和真菌培养D:厌氧菌培养E:找寄生
关于法律规则、法律条文与语言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A.法律规则以“规范语句”的形式表达B.所有法律规则都具语言依赖性,在此意义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可以办理保险代理等中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