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高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预售商品房认购书》。《认购书》

天天题库2019-12-17  14

问题 2010年1月,高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预售商品房认购书》。《认购书》约定,公司为高某预留所选房号,双方于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认购书》还约定,认购人于签订认购书时缴纳“保证金”一万元,该款于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定金,如认购人接到公司通知后七日内不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该款不予退还。同年2月,高某接到公司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通知,立即前往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当场缴纳了首期购房款80万元。同年5月,高某接到公司通知:房屋预售合同解除。经了解,该套房屋已经被公司以更高价格出售给第三人。双方发生争议。请回答(1)~(3)题:公司还主张,公司在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该合同尚未报区政府房地产管理局备案,故不受法律保护。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选项 A.登记备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定生效要件,该合同未经登记备案不受法律保护B.登记备案是商品房预售人的法定义务,但不是合同的生效条件,该合同应受法律保护C.登记备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未登记备案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D.商品房预售合同无需登记备案,当事人在房屋交付时办理产权登记即可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商品房预售的备案登记。 A、B、D项:根据《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同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第1、2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从上述法条可知,备案登记是当事人的强制性义务,但不是预售合同的生效要件,所以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故A项错误,B项正确。同时,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故D项错误。C项:《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登记备案的义务主体是商品房预售人而不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当事人,商品房预售合同当事人享有的是预告登记的权利,预告登记与登记备案是不同的。故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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