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位于市区的冰箱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4800万元,

天天题库2019-12-17  20

问题 某位于市区的冰箱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48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500万元,营业外收入8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300万元,营业外支出250万元,税金及附加400万元,销售费用95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300万元。当年发生的其中部分具体业务如下:(1)6月用一批自产的冰箱对外投资,产品成本为320万元,同类型冰箱的不含税销售价为500万元,该企业未作任何财务处理。(暂不考虑进项税额的问题)(2)6月购进一台生产设备并用于当月投入使用,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税合计150万元。该企业另外负担保险费和安装调试费不含税金额2万元。该企业预计设备残值率为0且已将计提的折旧费用15万元计入2018年成本费用。按照税法规定,应采用直线折旧法对该设备计提折旧且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企业未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3)实际发放职工工资10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15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5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4)发生广告支出90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8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管理费60万元。(5)因向母公司借款2000万元按年利率9%(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支付利息180万元,该企业不能证明此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母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且在该冰箱生产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金额为800万元。(6)从境内A公司分回股息20万元,A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且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从境外B公司分回股息30万元,已在所在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40%。(不考虑B公司所在国征收的预提所得税)(7)将80%持股的某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取得股权对价300万元,取得现金对价20万元。该笔股权的计税基础为200万元,转让时公允价值为320万元。该子公司的留存收益为50万元。此项重组业务已办理了特殊重组备案手续。(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小题(1)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会计利润以及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3)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5)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6)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调整的应纳税额。(7)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8)计算该企业201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选项

答案

解析(1)用自产产品对外投资视同销售处理,同时会计上也应该确认收入。收入方面应调增500万元成本方面应调减32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500×16%=80(万元)城建税及附加=80×(7%+3%+2%)=9.6(万元)应调增会计利润=500-320-9.6=170.4(万元)(2)该设备2018年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折旧额为(150/1.16+2)/10×6/12=6.57(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6.57=8.43(万元)(3)残疾人员工资50万元另按100%加计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可以扣除的福利费限额=1000×14%=14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140=10(万元)可以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1000×2%=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20=5(万元)可以扣除的教育经费限额=1000×8%=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可全额扣除(4)计算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扣除的基数=4800+500+500=5800(万元)可以扣除的广告费限额=5800×15%=870(万元)当年发生的900万元广告费应作纳税调增=900-870=30(万元)业务招待费限额1=5800×5‰=29(万元)业务招待费限额2=80×60%=48(万元)允许扣除29万元,应调增=80-29=51(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能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5)可以税前扣除的借款利息=800×2×6%=9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0-96=84(万元)(6)从A公司分回的股息免税,应调减20万元从B公司分回的股息在境外已经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0/(1-40%)×40%=20(万元)境外已缴税款的抵免限额=30/(1-40%)×25%=12.5(万元)从B公司分回的股息,可抵免境外的已纳税款12.5万元(7)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320-200)×(20÷320)=7.5(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20-200)-7.5=112.5(万元)(8)会计利润=4800+500+800-2800-300-250-400-950-500-180+300+170.4=1190.4(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190.4+8.43-50+10+5+30+51+60+84-20-112.5-30+30/(1-40%)=1276.33(万元)应纳所得税税额=1276.33×25%-12.5=306.58(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iSNE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