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 年10 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 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

admin2020-12-24  4

问题 甲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 年10 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 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 000 元;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 000 元;支付包装设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 200 元;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食用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 600 元。
(2) 销售袋装食品取得含税价款696 000 元,另收取合同违约金58 000 元。
(3) 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饮料,含税总价款116 000 元,合同约定分三个月收取货款,本月应收取含税价款46 400 元。
(4)赠送给儿童福利院瓶装乳制品,该批乳制品生产成本2320元,同类乳制品含税价款3480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甲食品厂当月销售饮料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 46 400 x 13% =6 032 (元)
B. 46400/(1 +13%) x13% = 5 338. 05 (元)
C. 116 000 /(1 + 13% ) x 13% =13 345. 13 ( 元)
D. 116 000 x 13% = 15 080 (元)

答案B

解析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本月应收取含税价款46 400元,以46 400元为基础,价税分离后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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