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康某于2008年12月结婚,2009年10月王某怀孕后因故流产。同年12月

shuhaiku2019-12-17  24

问题 王某与康某于2008年12月结婚,2009年10月王某怀孕后因故流产。同年12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下列情况中,法院可以受理该离婚诉讼请求的有()。

选项 A:王某提出离婚B:康某是军人,由其提出离婚C:康某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D:传言王某有生活问题E:王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男方康某提出离婚

答案ACE

解析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一规定不受女方提出离婚和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限制,因此,AC两项法院可以受理,B项法院不能受理;D项不属于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事项,法院不能受理;E项,王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属于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事项,法院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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