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自行车厂将“飞云牌”自行车的注册商标使用权通过许可使用合同给乙厂使用,使用时间

tikufree2020-05-20  22

问题 甲自行车厂将“飞云牌”自行车的注册商标使用权通过许可使用合同给乙厂使用,使用时间为5年。双方约定由乙厂每年按使用该商标新增利润的27%支付给甲厂为商标使用费。评估资料如下:(1)预测使用期限内新增利润总额取决于每辆车可新增利润和预计生产车辆数。根据评估人员预测:预计每辆车可新增净利润5元,第一年生产自行车40万辆,第二年将生产45万辆,第三年将生产55万辆,第四年将生产60万辆,第五年将生产65万辆。(2)分成率。按许可合同中确定的按新增利润的27%分成。(3)假设确定折现率为14%。

选项 要求:(1)确定每年新增净利润;(2)评估该注册商标使用权价值。

答案

解析(1)各年新増净利润折现值计算[img]/upload/tiku/489/2072576_1.png[/img](2)该注册商标使用权价值为880.62×27%=237.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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