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承包人于2008年5月1日按合同规定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但直

shuhaiku2019-12-17  20

问题 某工程项目承包人于2008年5月1日按合同规定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但直到2008年7月中旬,发包人无故一直没有组织竣工验收,则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应()。

选项 A.由承包人继续承担工程保管责任B.由承包人自行组织竣工验收C.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第56天为准D.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

答案D

解析2019版教材P238页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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