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因借款纠纷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甲乙在法院的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该调解协议中乙额外承诺同意以其在丙公司享有的应收工程款作为还款。法院根据甲乙的调解协议...

admin2020-12-24  21

问题 甲和乙因借款纠纷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甲乙在法院的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该调解协议中乙额外承诺同意以其在丙公司享有的应收工程款作为还款。法院根据甲乙的调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并送达甲乙双方。后因乙未能依据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调解书,期间查封了登记在乙名下的居住房屋。?       
       
        若法院拟执行被执行人乙对丙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做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向丙公司发出协助履行通知,丙公司收到协助履行通知后,向法院书面回复“核查后发现乙在公司没有到期债权,无法协助执行”。判断正确的是

选项 A.人民法院应当以丙公司没有提出实质异议且未证据为由裁定驳回丙公司的异议申请。
B.丙公司收到驳回异议的裁定后,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
C.被执行人收到撤销执行被执行人对丙公司债权的裁定后,可以在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D.若申请执行人提供证据证明被执行人乙对丙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已由另案生效判决予以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对丙公司的异议不予支持。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对被执行人对他人享有到期债权的执行。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利害关系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处理。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该他人予以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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