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某是甲国驻华使馆的官员。与康某一起生活的还有其妻、其子(26岁,已婚)和其女(

shuhaiku2019-12-17  19

问题 康某是甲国驻华使馆的官员。与康某一起生活的还有其妻、其子(26岁,已婚)和其女(15岁)。该三人均具有甲国国籍。一日,四人在某餐厅吃饭,与邻桌发生口角,引发斗殴并致对方重伤。警方赶到时,斗殴已结束。甲国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与我国没有相关的其他协议。根据国际法和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警方可直接对康某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B、警方可直接对其妻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C、警方可直接对其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D、警方不得对康家的任何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

答案C

解析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外交人员享有管辖豁免权,不得对其进行审判与处罚,也不得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同时,对于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权的适用范围,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除使馆馆长及外交人员外,与外交人员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如系非接受国国民,也享有与外交人员相同的特权与豁免。因此康某及其家属其妻、其女构成同一户口,享有管辖豁免权。由于其子已婚,另构成一个户口,故不享有管辖豁免权,因此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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