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昕玥2019-12-17  31

问题 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在中国境内应当按行政区划设立B、经地方政府批准即可设立C、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D、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70%

答案ABD

解析【考点】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详解】根据《商业银行法》第19条的规定,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故A项说法错误,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B项说法错误,分支机构的设立需要得到银监会的批准,不是当地政府;D项说法错误,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不是百分之七十。《商业银行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故C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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