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山公司起诉建安公司请求返还86万元借款及支付5万元利息,一审判决石山公司胜诉,

Freeti2019-12-17  26

问题 石山公司起诉建安公司请求返还86万元借款及支付5万元利息,一审判决石山公司胜诉,建安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石山公司放弃5万元利息主张,建安公司在撤回上诉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86万元本金。建安公司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后,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关于石山公司的做法,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7年)

选项 A.可依和解协议申请强制执行B.可依一审判决申请强制执行C.可依和解协议另行起诉D.可依和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二审中撤回上诉。在二审程序中撤回上诉的法律后果是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建安公司申请撤回上诉后未履行还款义务的,石山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所以,B选项说法正确,ACD选项说法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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