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江某系某市一无业游民,一日晚,江某在酒后回家途中,看到胡某孤身一人行走,便上前挑
江某系某市一无业游民,一日晚,江某在酒后回家途中,看到胡某孤身一人行走,便上前挑
tikufree
2020-05-20
41
问题
江某系某市一无业游民,一日晚,江某在酒后回家途中,看到胡某孤身一人行走,便上前挑衅,后发生争执,江某卡住其颈部,致其窒息。江某以为胡某已死,遂前往其住处附近的区法院投案,称自己杀了人。区法院值班人员告诉江某,法院不受理杀人案,让他去公安局。江某在去公安局的路上,想到杀人要偿命,便乘出租车逃往外地。胡某醒后,敲开附近居民的门,居民立即向公安机关电话报警,公安局的值班人员问:"人死了没有?"得知人没死后,值班人员便说:"知道了,等上班后处理。"后胡某多次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答复说,只有抓到嫌疑人才能立案,遂决定不立案。胡某又告到检察院,检察院则建议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置之不理。胡某只好向法院起诉,法院又让胡某找公安机关。问题:本案中法院、公安机关、检察院进行的诉讼程序有何不当?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的问题。(1)法院的不当做法:①法院值班人员不应当不接受江某的投案,让他去公安局。人民法院对于自首应当接受,不属自己管辖的,再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②法院值班人员未对江某采取紧急措施,致使其逃走的做法错误。法院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③法院不应当不接受胡某的起诉,让其找公安机关立案。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不予追究被告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公安机关的不当做法:①公安局的值班人员对报案电话处理错误。公安机关对报案应当立即接受。②公安局不应以没有抓到嫌疑人为由决定不立案。对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3)检察院的不当做法:检察院不应建议公安机关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相关规定,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k76M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甲委托乙将一批香烟运往A市,途中乙患急症入院抢救,乙将香烟托付给司机丙运输,并请
甲出生之时母亲难产而亡,其父亲常年外出务工,除寄钱回来之外十几年从未回家。甲一直
口服胆系造影的叙述,错误的是 A.造影方法简单易行 B.造影前日晚服泻药
(14-17题共用题干) 2011年10月11日晚,丁某酒后在某饮食店酗酒闹事
胡某系某个体音像行老板,因为被怀疑出售黄色淫秽光盘而被县行政执法机关将其全部光盘
李某出差回家后,发现家庭财产被盗。于是,他迅速到派出所报案。经公安人员现场勘查,
2006年3月20日晚韩某和本班同学刘某在电影院门口盗窃自行车一辆,商定各骑2个
张某系A县外出到C县经商人员,除春节回家探亲之外基本上长年住在C县。一日张某从B
胡某有一子甲,32岁未婚,胡某希望甲能与战友之女乙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
张某于2001年2月1日晚被李某打成重伤。张某向李某提出赔偿请求的最后期限为(
随机试题
两侧瞳孔大小不等见于 A、有机磷农药中毒 B、巴比妥类药物中毒 C、阿
下列描述属于《行政许可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的是()
规划咨询的发展目标中,社会目标包括()。
关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各项中,不符合记账凭证的审核规定的是()。
请简述儿童身长的测量方法与注意事项。
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吸氧流量为
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分为()。 A.计划停电的工作B.部分
下列试验中血标本受溶血影响最小的是
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是保证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任何党政机关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