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余某拟大修房屋,向县规划局提出申请,该局作出不予批准答复。余某向市规划局申请复议
余某拟大修房屋,向县规划局提出申请,该局作出不予批准答复。余某向市规划局申请复议
tikufree
2019-12-17
37
问题
余某拟大修房屋,向县规划局提出申请,该局作出不予批准答复。余某向市规划局申请复议,在后者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县规划局向法院提交县政府批准和保存的余某房屋所在中心村规划布局图的复印件一张,余某提交了其房屋现状的录像,证明其房屋已破旧不堪。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县规划局提交的该复印件,应加盖县政府的印章B:余某提交的录像应注明制作方法和制作时间C: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不成立,可以判决驳回余某的诉讼请求D: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成立,在对县规划局的行为作出裁判的同时,应对市规划局的复议决定作出裁判
答案
ABC
解析
【考点】提供书证、视听资料的要求;判决类型【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A选项正确。第12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二)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B选项正确。CD选项两个假设,相互矛盾,C选项正确,则D选项一定错误。《行诉法解释》第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而D选项是错误的,如果D项正确则适用《行诉法解释》第53条的规定,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自然无效。所以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kG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属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的有()。
关于申请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
关于项目的发明创造即专利的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承包人根据办理的竣工结算文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的支付申请,该申请应包括()
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
委托开发项目中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由()申请专利。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款的支付申请后()天内予以核实,向承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
编写项目申请报告时,分析拟建项目对所在行业及关联产业发展的影响,并对是否可能导致
对某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可以向()申请行政复议
随机试题
铁素体、奥氏体等高合金钢,一般选用焊剂为()。 A、高锰高硅 B、中锰中硅
湿热下注证带下过多的主证哪一项是错的 A、带下量多,色黄,质黏腻,有臭气
2006—2014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及构成 2006—2010年,我国能
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下列选项中,体现人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为了达到上市公司调研的主要目的,上市公司调研围绕上市公司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进行,调研的对象包括()。 Ⅰ.公司管理层及员工 Ⅱ.公司本部及子公司 ...
生肌玉红膏的功能是A.解毒,祛腐,生肌B.清热,解毒,消肿C.清热,解毒,止痛D.化腐,生肌,止痛E.拔毒,生肌,解毒
赵女士多年前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近期出现幻听、幻视、幻嗅并有轻度暴力的行为。入院治疗三个月后,赵女士各方面身体指标趋于稳定,准备出院,回到社区接受康复服务...
下列关于决策树分析法程序的表述错误的是()。A:绘制决策树图形,按要求由右向左顺序展开B:计算每个结点的期望值C:剪枝,即进行方案的选优D:方案净效果=该
企业在—定时期内通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在财务上取得的结果称为()。A.财务状况B.盈利能力C.经营业绩D.财务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