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家会员制健身会所。2×17年1月1日与客户签订为期3年的健身合同,约定

昕玥2020-05-20  20

问题 甲公司为一家会员制健身会所。2×17年1月1日与客户签订为期3年的健身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日起客户有权在该健身会所健身,除签订合同日客户需支付的3年年费2700元外,甲公司额外收取30元会员费,作为为客户定制健身卡的工本费及注册登记等初始活动的补偿,无论客户是否在未来期间进行健身活动,甲公司收取的年费及会员费均无需退还,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17年应确认的收入金额为()元。A、2700B、2730C、910D、30

选项

答案C

解析甲公司承诺提供给客户的是健身服务,其收取的30元会员费,是甲公司为会员入会提供的初始活动,并未向客户提供其承诺的健身服务,只是便于公司内部管理。因此,甲公司收取的30元会员费实质是客户为了取得健身服务所支付的对价的一部分,应作为健身服务的预收款项,与3年年费一起在3年内分摊确认收入,故甲公司2×17年应确认的收入金额=(2700+30)/3=9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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