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某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吴某据此申请强制执行刘某10万元,被执行人刘某向执行法院提出
某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吴某据此申请强制执行刘某10万元,被执行人刘某向执行法院提出
tikufree
2019-12-17
74
问题
某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吴某据此申请强制执行刘某10万元,被执行人刘某向执行法院提出自己无法清偿债务,但是对案外人郑某享有到期债权,法院遂向郑某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郑某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异议,或者向吴某履行债务,否则,法院可以强制执行B.郑某在15日内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不能对郑某强制执行C.郑某主张其与吴某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法院不能对郑某强制执行D.郑某确无可供执行财产,但对孙某享有到期债权,可申请法院向孙某发出履行债务通知
答案
A
解析
代位申请执行指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是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经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申请,法院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第三人收到该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或者提出异议,如果第三人在15日内既不履行债务也不提出异议,法院裁定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如果第三人在15日内提出异议,则不得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法院对该异议不审查。当然,第三人提出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或者自己与申请人之间无直接法律义务关系的不属于异议。综上所述,A选项是对履行通知效力的表述,表述正确。B选项第三人向法院提出异议的,法院不能对第三人强制执行,法院对该异议不审查,选项错在“经审查”的表述上。C选项第三人郑某主张其与申请人吴某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不属于异议,不影响履行通知的效力,表述错误。D选项考查不得再代位的规定,即该第三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表述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kNE9KKKQ
相关试题推荐
(2013年)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须
(2011年)采用强制确定法选择价值工程对象时,如果分析对象的功能与成本不相符,
(2010年)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向()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由()申请领取。
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若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企业出资人中注册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取得乙级资质证书()后,达到甲级标准的,可以申请晋级。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逾期未申请初始注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申请人在()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随机试题
曹家大院,又称\"三多堂\",意为( )。 A、多福 B、多禄 C、多寿
一个人对客观事物所持的态度的体验,称为 A.需要 B.情绪 C.情感 D
事物内部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运动,从表现形式上看( )。
少阴不足,阳明有余,症见烦热干渴,头痛牙痛,齿龈出血,舌红苔黄而干,或消渴善饥者,治宜选用A.琼玉膏B.玉女煎C.玉液汤D.增液汤E.清胃散
任何资源的分配都是以()为中心的。A:物B:人C:地域D:经济效益
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提供预付款担保产生的费用,属于( )。2017真题A、财务费B、财产保险费C、风险费D、办公费
不属于盾构法修建区间隧道的衬砌是()。A.复合式衬砌B.预制装配式衬砌C.双层衬砌D.整体式衬砌
在一起建设单位诉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中,双方均认可2013年和2014年建设单位两次单独委托鉴定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的鉴定。施工单位认为2013年鉴定...
共用题干 第一篇U.S.toStart$3.2BillionChildHealthStudyinJanuaryAstudytha...
关于生产价格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A:是商品价值的转化形式B:在任何部门都与商品价值在数量上相等C:是商品的生产成本与社会平均利润之和D:就是商品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