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 ) A.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

昕玥2019-12-17  22

问题 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 )A.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B.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C.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 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时间D.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

选项

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1 款规定,有本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3个月。所以,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办理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应计入审理期限。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9条第5项规定,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1个月之内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据此可知,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据此可知,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从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法院收到案件之前补充侦査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据此可知,在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办案机关收到案件之间的期间不应计入办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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