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5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空调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77840元,通过某运输公司配送所销售的空调,取得了该运...

admin2020-12-24  25

问题 星星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5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空调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77840元,通过某运输公司配送所销售的空调,取得了该运输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记载的运费金额为3000元。
(2)销售电视机120台,每台含税零售单价为2223元。
(3)购进电冰箱50台,不含税单价800元,货款已付;购进手机100台,不含税单价600元,货款已付。两项业务均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销售商场使用过的一辆小汽车,取得不含税收入20000元,已知该汽车于2015年8月购进。
(5)当月该商场销售其他商品含税销售额为163800元。
已知: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星星商场委托运输公司配送空调,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

选项 A.3000÷(1+17%)×17%=435.9元
B.3000÷(1+11%)×11%=297.3元
C.3000×17%=510元
D.3000×11%=330元

答案D

解析通过某运输公司配送所销售的空调,取得了该运输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为不含税的,交通运输服务的税率是11%,因此星星商场委托运输公司配送空调,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000×11%=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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