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某工商局局长李某因涉嫌收受贿赂一千多万,情节恶劣,而被立案调查,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李某企图自杀、逃跑,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本案应当由
某工商局局长李某因涉嫌收受贿赂一千多万,情节恶劣,而被立案调查,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李某企图自杀、逃跑,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本案应当由
admin
2020-12-24
38
问题
某工商局局长李某因涉嫌收受贿赂一千多万,情节恶劣,而被立案调查,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李某企图自杀、逃跑,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本案应当由公安机关来执行对李某的拘留,拘留后,应在24 小时内将其送看守所羁押
B.公安机关必须在24 小时之内进行讯问
C.除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 小时以内,通知李某的家属
D.对于李某的拘留期限最长可以达到37 天
答案
A
解析
本案属于特别重大贿赂案件,有检察院立案侦查,检察院决定拘留的,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拘留后,应立即送往看守所羁押,支持至迟不得超过24 小时。故A 项正确;因本案涉及受贿罪,检察院决定拘留,则由检察院在24 小时之内讯问。故B 项错误;《刑诉法》第83 条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 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不包括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故C 项错误;对于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最长拘留期限为17 天(14+3),故D 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kzT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赢鑫投资公司业绩骄人。公司拟开展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首期募集1000万元。李某等老客户知悉后纷纷表示支持,愿意将自己的资金继续交其运作。关于此事,下列哪一...
申和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现该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律规定,准备向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报送公司年度报告。关于年度报告所应记载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
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1亿元的股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2012年)A.根据需要可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
甲公司开具一张金额50万元的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付款人为丙银行。乙公司收到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A.乙公司将票据背书
关于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2年)A.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B.申请法院公示催告C.向法院提起诉讼D.不经挂失止付不能申请
甲公司为清偿对乙公司的欠款,开出一张收款人是乙公司财务部长李某的汇票。李某不慎将汇票丢失,王某拾得后在汇票上伪造了李某的签章,并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外地的丙公...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具有无因性、设权性、流通性、文义性、要式性等特征。关于票据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A.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B.任
关于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A.债务人一旦被宣告破产,则不可能再进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B.破产案件受理后,只有债务人才能
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2年)A.在破产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B.
灏德投资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专门从事新能源开发方面的风险投资。甲公司是灏德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乙和丙是普通合伙人。关于合伙协议的约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
某公司拟进行最佳现金余额的确定,通过改变全年现金需求量的估计金额,来确定对最佳现
人接触血吸虫疫水后,能够入侵人体内的是 A.虫卵 B.尾蚴 C.毛蚴 D
如果用比作为诊断近端颈内动脉狭窄的指标,以下哪个收缩期峰值流速比值,提示颈内动脉
抗精神病药物的抗精神病作用的主要通路是 A.锥体外系统 B.结节-漏斗系统
2019年3月甲公司购买一辆本单位自用轿车,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175500元,另
在管理策略上,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属于()的管理。A.战术与战略相结合B.以战略为主C.静态与动态相结合D.以战术为主
在教育心理学看来,()不仅是课堂管理研究的主要范畴,也是学习过程研究和教学设计研究所不能忽视的重要内容。A.教学内容B.教学媒体C.教学环境D.评价/反思
与咬肌间隙没有直接相通的蜂窝组织间隙是A:翼下颌间隙B:咽旁间隙C:颊间隙D:颞间隙E:颞下间隙
乙投资者购买1股执行价格为80元,1年后到期的D公司股票的看跌期权,期权价格为10元。如果1年后该股票的市场价格为64元,乙投资者的净损益为( )元。A、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