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第四季度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 1.甲公司在2012年10月18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

admin2020-12-24  19

问题 (一)资料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第四季度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
1.甲公司在2012年10月18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500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30000元。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2.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在2012年10月27日支付货款。
3.2012年11月30日核销坏账800元,12月10日,核销的坏账收回300元,年初“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3600元,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12000元,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5%。
4.2013年1月5日,因质量问题乙公司退回10月18日购入商品,甲公司当日支付有关款项。
(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2012年12月27日,甲公司收回货款的金额为:

选项 A、58500元
B、57915元
C、57500元
D、57330元

答案C

解析乙公司在10天内付款,因此享有2%的现金折扣,甲公司收到货款的金额=58500-500002%=57500(元) 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57500   财务费用 1000   贷:应收账款 5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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