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9岁)的证言。高某证称,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9岁)的证言。高某证称,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dmin
2020-12-24
61
问题
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9岁)的证言。高某证称,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
B: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辨别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出示
C: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
D:高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答案
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高某虽然年幼,但是对待证事实有相应的辨别能力,不属于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因此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故B项正确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7条、《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06条和《刑事诉讼法解释》第78条第3款规定,C项表述太绝对。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3条规定,对于证据加以审查判断的关键仍然在于其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以及合法性,证据经法庭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至于提供证言的证人是否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并不是判断该证言能否作为定案根据的法定要求,因此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l7U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获得了某医用镊子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镊子,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丁医院使用。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徽南公司由甲乙丙3个股东组成,其中丙以一项专利出资。丙以专利出资后,自己仍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认为既然丙可以继续使用,则自己和甲也可
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均可提出异议B: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C:管
根据我国诉讼费用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状告同事侵犯其名誉权,法院因甲主张的事实证据不足,作出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法院应退还甲预交的案件受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
民事诉讼中下列哪种证据属于间接证据?A: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B: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C: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D:与一方当事人或
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画赠予好友丁,并要求丁帮丙找份工作。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的
下列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A: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B:与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C:存有疑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对于该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属于无名合同B:属于实践合同C:应适用
共用题干 张某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甲和8岁的女儿张乙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张某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
随机试题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的施工预算成本计划以项目实施方案为依据,采用( )编制形
租客小赵经房东老张的同意,将自己所租的房子(租金2000元/月)其中的一个卧室以
关于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不正确的叙述是
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贵夫人对高档的美容化妆品的需求收入弹性()A、大于1B、小于1C、等于0D、以上都有可能
“盗汗”在中医文献中首见于A.《内经》B.《景岳全书》C.《临证指南医案》D.《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关于输卵管妊娠的诊断哪项是错误的A有时没有停经史诊断仍可成立B后穹隆穿刺抽不出血液可排除异位妊娠C阴道有蜕膜管型排出有助诊断D输卵管妊娠破裂常有晕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规定的现场查验方法包括()A:核对B:记录C:封存D:检测E:试验
某商品混凝土目标成本与实际成本对比如表,关于其成本分析的说法,正确的有()。 A.产量增加使成本增加了28600元B.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的差额是515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