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已缴纳增值税100万元,消费税200万元,城建税21万元,企业所得税50万元。2020年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该...

admin2020-12-24  27

问题 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已缴纳增值税100万元,消费税200万元,城建税21万元,企业所得税50万元。2020年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该厂在2019年账簿上虚列成本费用90万元,假设不考虑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请问对这种行为应如何处罚。

选项

答案

解析(1)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以及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等手段,不缴、少缴税款的均属于偷税行为。 (2)偷税数额=90×25%=22.5(万元)。 (3)处罚判断: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比例=22.5÷(100+200+21+50+22.5)×100%=5.72% 该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占应纳税额比例不到10%,应按《征管法》中有关规定处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滞纳金,处以偷税数额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提示:本题考核偷税的界定与相关的处罚规定,包括:(1)什么是偷税;(2)偷税与逃税罪标准差异;(3)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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